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学院根据《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海大〔2023〕347 号)中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细则(适用于2022级及以后学生)。
该细则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实名并书面形式将材料提交到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办公室(海南大学研发楼203室)。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898-66192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