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户口要迁往单位所在地的,须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中详细注明寄往地址。若不需迁往用人单位的则不用注明填写,档案户口原则上迁回生源地,并由生源地人事局负责管理。由学院学工办组织毕业生核对生源地等信息,报就业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到省相关部门办理其报到证后发回学院学工办并发放给毕业生。毕业生持报到证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地区部门报到落实档案户口。
如有计划档案暂存在学校的毕业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档案馆的首页工作动态的通知里下载附件(一式二份),并填好相关内容,到学工办现场签名,再由学院的学工办老师按专业收集整理好且符上名单盖上学院公章后,在6月1日前送交所在校区的学生档案室,逾期不予受理。两年内持报到证可以随时到校办理档案转出。如期间档案迁移地方有变化的,持原报到证及就业协议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接收凭证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经向研究生处倪永红老师咨询知,研究生档案现存研究生处,档案将按报到证去向发出,因此,如档案到公司的以就业协议书为证,如暂存研究生处的则可参照档案馆暂存协议书样板(乙方改为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电话为0898-66279062),协议(一式两份)书于6月15日前上交学院学工办统一报研究生处。
户口迁移证办理须持本人身份证自行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66279053办理后,再到美兰区办证中心完成手续。若不办理则默认保留两年,两年内持报到证可以随时办理户口转出,两年后将不再代为管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随毕业生离校而转出,原则上不予以暂留学校。请毕业生党员注意落实组织关系将转入(即所去)的党支部(具体名称如,XX省XX市XX县XX镇XX乡XX村党支部)和所去党支部的上级党委组织(具体名称,如“XX省XX市XX县XX镇党委组织部;考取研究生的组织关系可能是到所考取学校所在的省教育工委,请务必向考取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问清楚。)(是用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入党材料的)。并于6月前报所在学院学学工办(表格可在食品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由学工办汇总后报校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并负责发放。毕业生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指定部门报到落实组织关系。
3、各毕业班于5月底前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报送。同时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综合测评汇总表等材料上报。6月上旬将班级集体照(电子版)交学院学工办并转校档案馆存。毕业生离校前请注意继续遵守校规校纪,注意安全,文明离校。
4、5月10日前各班报送考研录取的学生名单表(包括学号、姓名、班级、录取学校名称、就读专业名称等)到学院学工办并转就业指导中心存。
7、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提前离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同学,须提交《提前离校申请书》、《委托书》、《安全保证书(家长)》(安全保证书可传真至0898-66190793或66193581)(以上样表可在食品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离校,否则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8、离校手续办理可参照《关于2010年继续使用“毕业生电子离校服务系统”的通知》执行。到学工办及相关部门领取相关离校材料时必须出示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办理的还要出示委托书。发放时间一般是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2010年继续使用“毕业生电子离校服务系统”的通知
来源: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 2010-5-20 17:33:00
我校2010年的毕业生离校,将继续使用毕业生电子离校系统进行办理。特别今年将增加研究生的电子离校办理,其办理手续与本科生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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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毕业生登记表和学年鉴定表及优秀毕业生评优审批表等归档材料报送档案馆、报到证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已签档案暂存协议书发放、已签贷款补充协议书发放等。具体发放时间学校未定,一般可能在6月下旬或7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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