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海南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的精神和指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0年海南大学食品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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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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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资格审查。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审核相关证件,资格审查时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MBA、MPA考生专科须毕业5年(2005年9月1日前毕业),本科须毕业3年(2007年9月1日前毕业)。其他专业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考生需毕业2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毕业),且需提供4门以上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或发表的论文。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治审查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需由所在学校学生处盖章)。
6、各单位要认真作好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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