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退役军人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3〕79 号)、《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海大党政办〔2022〕90 号)《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海大食品 (2023)8号)等文件精神,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间,学院师生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材料提交到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办公室(海南大学研发楼203室),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92561
公示期: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