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计划》精神,坚持“自愿报名、成绩优先、专业容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生本人填报志愿,学院在专业可选名额内初步确定各专业的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间,学院师生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材料。
公示期: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7日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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