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8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7]79号)和《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海大办[2014]31号)文件精神,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过学院审核,依据学生专业综合排名(N)高低和学院分配的指标按1:1确定13名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和1名替补候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1、附件2。公示期间,学院师生若对具备资格学生名单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材料反映。 公示期:2017年9月15日12:00至2017年9月24日12:00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