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派2016级学生参加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6] 101号)文件,经个人申请,学院依据学校遴选原则确定获得联合培养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颜斌(学号:20160881310224)
杨晴(学号:20160881310129)
公示期从3月29日至4月4日,如有问题或意见,请联系学院教研办,联系电话:0898-66192561食品学院教研办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www.hainanu.edu.cn食品学院2016级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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